盛夏的夜晚,暴雨倾盆,汽车电台里天气预报播音员的声音柔美动听:“今天夜里到明天白天,锦城将会有大到暴雨,请各位市民提前做好准备,减少夜间出行……”
盘山公路上,只有谭璇一辆车。
车前灯照着九曲十八弯的路,灯光穿不透雨帘,豆大的雨滴砸在车身车窗上,雨水冲刷着汽车的挡风玻璃,视线模糊不清,湿淋和狼狈好像永远没有尽头。
谭璇的一只手离开方向盘,抚上了自己的喉咙,她呼吸有些不畅,接连几天的赶路透支了太多精力,电台女主播继续以温暖的嗓音安抚人心:“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古老的情人节七夕,相信这一天会有很多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,令人瞩目的时尚设计师谭菲和她的未婚夫陆翊也将在七夕举行……”
谭菲,陆翊。
听到这两个相依偎的名字,谭璇眼睛酸痛心脏抽搐,几乎握不紧方向盘,就在她用力眨去眼角的泪时,车身拐过一个九十度的弯,前方的树林里忽然窜出来一个高大的黑影!
谭璇忙急踩刹车,只听“吱”的一声急响,伴随着车底盘撞上硬物的强烈震动,车猛地停了下来,惊魂未定时,前方的黑影“扑通”砸了下来。
一切意外发生得太快,不过几秒钟又恢复了沉寂,暴雨继续下着,挡风玻璃前的雨刷有规律地扫去雨渍,电台继续播放舒缓的情歌,如果不是车停在盘山公路的边缘,差一点就撞上护栏,谭璇会以为刚刚的黑影只是错觉……
撞到人了。
脑袋空白了一瞬,谭璇将熄火的车打到空档,解开安全带推门下去,也顾不得打伞了,绕过车头一看,一个人仰面躺在地上,距离她的车身半米远。
谭璇呼出一口气,眨去睫毛上的水珠,还好没有撞到他。
可没有撞到他,他躺在地上不起来,是想讹她?
这又暴雨又天黑的,车前灯照不着那个人的脸,谭璇立刻起了戒备之心,进车里拿了扳手和手电,又折回那人身边,用手电照了照他的脸——
是个男人,脸上有伤痕,嘴角有淤青,穿一身普通的灰色短T恤,眼睛紧闭,四肢摊开,不像是有行动能力,任雨水打在他的身上,他也没有任何反应。
出于医学生的职业本能,谭璇蹲了下去,两根手指掀起了男人的眼皮,用手电照了照他的瞳孔——
还活着,只是昏迷。
砚山这地方在郊区,地势很高,路不好走,打了120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,尤其还是暴雨的深夜。
今天糟糕透了,不,这一年来也不是没有更糟糕的时候,什么情况没有遇到过?
谭璇抹了把脸,她全身湿透,头发软趴趴贴着头皮,水顺着她的短发不断渗下再钻进T恤领口,但她还是无可奈何地将人从水凼里扶起来,费了很大的力气拖上车后座。
……
本以为能连夜赶回锦城,可天气和突发状况都像是在开玩笑,这穷乡僻壤转了几圈连个小诊所也没看到,谭璇只好将车停在了一家小旅店前,开了间房,拿了车里的医药箱麻利地给那个男人检查和处理伤口。
旅店老板娘是位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,穿一身花睡衣,不放心地跟上来,倚着门边磕瓜子边皱着眉看她和那个昏迷的男人:“他……不会死吧?你说没事我才让你把人弄进来的,不然我给你打110叫警察好了?”
谭璇没回头,继续清理伤口:“身体虚弱,营养不良,缺水,皮外伤……不会死的。老板娘,帮个忙,把他衣服脱了。”
“哟,这我可不敢脱,他身上脏成这样儿……”那老板娘嫌弃的拧眉,但还是热心地走过来,“行行行,我帮你扶着,你来脱。”
谭璇也没扭捏,干净利落地将男人又湿又脏的衣服脱掉,老板娘看了看那个男人的脸,又瞅了瞅谭璇不避嫌的动作,了然地问道:“姑娘,这年头儿还兴私奔啊?他被你家里打断了腿?”
谭璇淡笑:“不认识的人,路边捡的。”
老板娘脸色变了,有些狐疑:“啧啧,姑娘你胆子有点大啊!现在路边老太太讹人的可多了,随便往地上一躺就是大十几万,你这好心可不能泛滥了,万一他醒了讹人呢?这男的虽然瘦,可个头摆在那呢,指不定就要缠上你!也许还说是给你的车撞的,这大雨天的说不清!”
谭璇替男人清理干净了额头上最后一处伤口,消毒后上药包扎,听完老板娘的话她也没停下手里的动作:“不救他,明天就上招领启事了……尸体认领。老板娘,麻烦你给我准备点盐水和吃的。”
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有,老板娘见她不听劝,也不再多管闲事,只是站起来以公事公办的口吻道:“行,那可说好了,他躺过的这床单和被套是不能要了,乱七八糟的泥啊也洗不干净,今晚大风大雨的,房费得多付点……”
“行,明天一起结算。”谭璇没有任何异议,干脆地应道。
老板娘很快将东西送来。
谭璇给那个男人喂了盐水,还准备了白粥,一切可以做的急救都做完了,才想起自己一身湿泞,进卫生间冲了个澡,换了干净衣服出来,老板娘正站在屋里,见她出来又啧啧道:“姑娘你心真大,孤男寡女的,也不避避嫌,万一他要是醒了……”
其实病人的身体状况谭璇还是了解的,她也没接话,那老板娘把新的被套和床单放下,家庭小旅店客人很少,今天只有这一笔生意,便和谭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:“姑娘,我看你刚才处理伤口面不改色的,长得又这么漂亮,气质也好,是护士吧?”
虽然白衣天使指的是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,可护士这个职业给人留下的却多是美丽的面孔。
听到“护士”这个词,谭璇微微失神,随后垂下眉眼,第一次没直视老板娘的眼睛,唇角的笑容却放大了,淡淡道:“我大学……学医的。”
“哎呀,医生好啊!”老板娘一听她的职业,马上凑过去,声音和语气都比刚才热乎了许多,像是见了亲人似的套近乎道:“我一直想让我儿子学医,但他说他怕血,一个大男人怕什么血啊!医生这工作多好,社会地位又高,能挣钱,还不愁找对象!以后我们老了,有个什么头疼脑热不舒服,医院里有人,看病多方便啊!姑娘你多大,有朋友了吗?在哪家医院啊?具体哪个科室的?”
谭璇在老板娘的满腔热情中,用毛巾擦着头发,一头利落乌黑的短发洗过后根根清爽,她笑,打断了老板娘的高谈阔论:“我已经改行,不做医生了。”
“为啥啊?这么好的工作!”老板娘睁大眼睛叹惋道,恨不得握住谭璇的手摇醒她。
谭璇笑笑,不再说话,也不准备再接这个话题。
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,十分恨铁不成钢道:“你们这些年轻人啊,都不懂父母的心,一个个叛逆得要命,你爸妈肯定操碎了心!唉,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!”
见话题中断了,老板娘也没什么可说的了,一边往门外走,一边叮嘱道:“对了,姑娘,我再多嘴说一句,这人是你捡来的,可他什么证件也没有啊!我们虽然是小旅店,也是应该登记身份证的,他什么也没有,谁知道是什么人哪?万一是逃犯或小偷呢?你得小心点儿,明天出了门就丢给警察去,这样最靠谱儿了!”
人到中年,似乎特别寂寞,总喜欢对年轻人宣泄他们也许有用也许无用的人生经验。无论老板娘是一片好心还是纯粹好奇心和话唠症,谭璇点点头,感谢了她的关心:“多谢老板娘,我知道了。”
等老板娘关上门出去,谭璇进洗手间吹头发,吹风机的呜呜声中,她想了想老板娘的话,医生这个职业一直有良好口碑,每一年高考医学院的分数线总居高不下,多少学生挤破了头想学医。
可每个家庭都有不一样的境况,对一般家庭来说,学医是一条很好的出路,然而对于谭家七小姐来说,六年的学医生涯,带给她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……
短发容易干,谭璇关了吹风机,刚回过神,却见镜子里出现了一道黑影,她猛地转过身来,发现那个本该昏迷着躺在床上的男人扶着门,以诡异的姿态盯着她。
他的个头很高,至少有183cm,头发凌乱,胡子拉碴,刘海遮住了眼睛,更重要的是,他的衣服被谭璇脱了,下身只穿一条底裤,一步一步地朝谭璇逼近,喉咙里还发出浑浊不清的声音,看起来危险又恐怖。
老板娘的话居然成真了,这男人想做什么?
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,不管那个人是不是穷凶极恶,该救的命必须得救,可如果救完了病人,反而遭到病人的伤害那就是天理难容!
那个男人已经走得很近,看他身体前倾的架势,下一秒该朝谭璇扑过来了,谭璇握紧了拳头,刚要有所动作抓住男人的胳膊,却发现男人身体往下一栽,“扑通”一声,双膝跪在了谭璇面前,抱着旁边的马桶吐了起来。
吐得很厉害,咳得惊天动地,看样子喂过的盐水让他虚弱的身体醒了过来,说明他的身体素质相当不错。
谭璇还抓着他的一条胳膊,要动的手也放下了,上前去替他拍了拍背,怕他被呕吐物堵住了喉咙。一个虚弱的病人,没有自理能力,无论是大暴雨还是呕吐,很容易致命。
“好点了吗?”
等那个男人抱着马桶再吐不出什么来了,谭璇开口问道,顺便抽了纸巾递给他。
那男人很久没刮的胡茬动了动,努力地仰头从刘海的缝隙里看了她一眼,喉咙里又发出刺耳又浑浊的声音,像是口齿不清的老人。
如果不是看他裸露的身体结构很年轻,光看他的胡子、头发以及听他的嗓音,谭璇会以为他有四五十岁。
听不清他说什么,谭璇想了想,道:“你暂时很虚弱,说不了话就算了,我扶你去躺着。”
那男人的脚步沉重,被谭璇架着,不算轻的体重压得谭璇的肩膀一垮,一步一拖地往床边走。
路过电视旁的柜子,那男人停住不肯走了,刘海遮住的眼睛盯着柜子上那只碗。
谭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,顿时明白他应该闻到了白粥的香气,问道:“饿吗?可以吃得下的话就吃点吧。”
那男人不用她说,身体已经主动往白粥的方向倾斜,谭璇差点没抓住他,他的臀沾上椅子的一角,手已经揭开了碗盖,狼吞虎咽地大口大口吃起白粥来。
墙上的钟在走,谭璇抬头看了一眼,晚上十点,她静静地看着一个只穿一条底裤、像个乞丐似的男人吃完了半锅白粥。如果不是场合不对,她几乎想拿起相机给他拍一张特写。
“Drink up with me now,and for get all about the pressure of days. Do what I say, and I'll make you okay,and drive them away…”
熟悉的手机铃声在这时响起,打破了沉寂,谭璇走到男人身边,拿走了放在柜子上的她的手机。
看了眼来电显示,谭璇没立刻接通,而是对偏着头静静等她说话的男人道:“既然你醒了,我就去隔壁房间了,你再休息休息,有什么情况可以打前台电话。”
在说完这些之后,谭璇拎起她放在一旁的包朝门外走去,带上门的同时接通了电话:“喂,宋世航……”
电话那边的男人气急败坏地吼道:“谭璇!你丫活腻了!居然三天不接老子电话!你现在在哪儿呢?!”
听到这句话,屋里坐在椅子上的那个男人身体不可察觉地颤动了一下,猛地抬头朝门口看去,却只看到女孩高挑而纤瘦的背影被挡在了门外。
屋里顿时陷入一片死寂,“咔嚓”一声响,男人手里的不锈钢汤勺被生生折断,男人刘海下露出的眼睛危险而深沉,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猛兽。
“谭璇,你丫再不接我电话!老子让人通缉你了信不信!”
谭璇进了自己的房间,电话那头的男声还在吵吵嚷嚷。
将包扔在床上,人也坐上去,床垫弹起又回落,谭璇叹气道:“你宋少爷要通缉谁我怎么敢不信?可这都几点了,我要休息了你还打电话?又和秦三叶四赶场子呢?在哪家玩儿?”
她的声音是带着笑的,跟之前的平淡完全不同。
那边的男声却不满地骂道:“赶什么场子?宋小爷我是良家美少年,九点门禁准时回家,谭小七你在外头鬼混了一年,脑子里想什么呢?!龌龊不龌龊?”
谭璇连连点头:“嗯,是是是,我龌龊,你宋小爷九点门禁……天方夜谭还差不多!”
谁不知道锦城宋家的大少爷宋世航未满十八岁就在风月场里打滚,还门禁森严,说出去鬼都不信。
掰扯了一会儿,谭璇没好气道:“行了,我知道你洗心革面要做个好人,别跟我贫了,有事儿说事儿。”
宋世航在那边顿了顿,声音忽然有点变了,好像是思考了很久才说出口:“胖七,他……要结婚了,你回来吗?”
“……”一瞬间,谭璇的所有语言都被封住,手捏紧了手机,指甲深深扎进掌心。
尽管宋世航没有提及“他”的名字,可从电台主播的嘴里听到“他”的消息和通过身边熟悉的人说起是完全不同的,她没有办法再躲,不得不直面这个事实,尽管这本是她千里万里奔赴回来的理由。
见她不说话,宋世航的声音压低,带了小心翼翼的哄:“胖七,你回来吧,该走的人是他不是你,分个手而已,又不会死,你用得着没出息地出去流浪了一年吗?风餐露宿无亲无故的,你一个姑娘……六年前我就说过,他算什么东西,他根本配不上你……”
脑袋嗡嗡作响,听不清宋世航说了什么,只记得六年了,谭璇喜欢陆翊六年了,从十八岁开始。
可陆翊现在要娶她的堂姐谭菲,不仅如此,这段婚姻还得到了所有家人的祝福,他和谭菲都是好手段。好像她和陆翊的这六年,只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。
以谭小七火爆的性格,怎么可能心如止水无动于衷?
不可能的。
在外流浪了一年也不可能,再流浪十年也不可能,一辈子都不可能!
她抿紧了唇,打断宋世航的絮叨:“他的婚礼我会去的,我不会再躲。”
“真的?!”宋世航在那边雀跃地抬高了声音,“你要去大闹婚礼现场吗?胖七,你缺男伴吗?我随时都有空!你想怎么样我都陪你啊!”
谭璇没有接他的话,只是问道:“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领证吗?是先办婚礼还是先领证?”
宋世航噎了下:“这个我还真不清楚,没研究过,你知道我其实对陆人渣一点兴趣也没有啊!这样吧,胖七,我去追踪一下再给你消息?”
“好。”谭璇也没客套,作为一起长大的发小,她从不和宋世航客气,坦然接受他的献计献策。
电话挂断,没了宋世航的聒噪,整个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,谭璇握着手机久久无法回过神……
也是盛夏夜,她曾伏在陆翊的背上,看着缀满繁星的天幕,搂着他的脖子畅想:“陆翊,我马上就毕业了,明年七夕领证吧?我觉得七夕特别美,比什么214啊520啊双十一什么的都浪漫多了。”
陆翊双手背在身后托起她,一步一步沉稳地迈着,温柔地回应:“好,年年说了算,那就明年七夕领证吧。”
“陆岁岁,你太好了!”她搂他更紧了,头绕过他的脖子,亲在他的脸上,美滋滋道:“我觉得我真是个天才,虽然陆岁岁很完美,可是我谭年年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骗回家,做我的压寨夫人,这种感觉比中了彩票头奖还要棒!”
陆翊笑,回头看他,眼里盛满了星光和她:“我哪有那么好?”
结果没几个月他就提了分手,分得彻底而干净,说毕业了才认真考虑前程,还是觉得他们不合适,没必要继续把人生耗费在彼此的身上。毕业就分手的魔咒,他们也逃不过。
之后的事情更是陡转直下,她谭璇连一丝喘息的机会也没有,就被爱情、事业通通踢出了局,狼狈地逃离了锦城。
其实不需要宋世航去确认,她自己就可以。
忍着眼底的泪,谭璇拨了一个烂熟于心的号码,电话响了三声,那边接通了。
可是电话里没有人说话,也没有挂断,那个人在等她先开口,他一定知道是她。
谭璇的视线顿时模糊不清,她忍住哽咽,尽量平淡地开口道:“学长要结婚了,怎么不给我发个喜帖?我人在外地,还是听同学说起才知道。前女友也是朋友,大家没必要闹得这么僵吧?”
她说话的语气轻快极了,仿佛早就释怀,还带着兴师问罪的态度责怪他的不念旧情。
电话那边的男人终于出声:“年年,喜帖你要的话我明天让你六姐准备一份,爷爷说一家人没必要浪费喜帖,婶婶知道的……”
听着那个人一如既往温文尔雅的声音,叫着他和她之间独有的昵称,称呼她的爷爷为爷爷,称呼她的妈妈为婶婶,说他和她是一家人……
谭璇的笑脸却一点一点垮下去,整个人开始发抖,她好一会儿没说话,眼泪铺了满脸。
她爱的人,要娶她的堂姐了,他那么轻松自然地说着与她无关的那场婚礼,他和她是一家人,可他不是她的,不是谭璇的!
“陆翊……”她叫他,没了那轻松自如的强颜欢笑,她再次把自尊打碎,把道德打碎,把自己狠狠地摔在他面前,隔着电话求他:“……别和她结婚,你告诉我,我到底做错了什么,我可以改,你不喜欢的我都改,别和我分手,别不要我……”
陆翊是谭璇的梦想,他是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唯一想嫁的人,与失去他的恐惧相比,自尊和道德似乎都已经不重要,她甚至口不择言到恶毒的地步:“她有什么好的?她没有我漂亮,没有我聪明,她甚至不能走路,陆翊,她是个残疾人啊!她有什么好的!”
“够了!”那边的陆翊低喝一声,打断了她,“她是你姐姐,也将是我的妻子,注意一下你的用词。”
从恩爱到疏离再到口出恶言,分手怎么可能云淡风轻?从来没有对她大声说过话的陆翊,为了他的新婚妻子,严厉而愤怒地对她低吼。
“……我知道了。”许久之后,谭璇笑了一声,抹了一把脸上的泪,声音里的绝望和哀求都消失不见,反而带了点痞里痞气的猖狂,“没错,我从小就浑,自从认识了你,一直藏着真面目,没想到六姐夫这么快看透我了。那好,恭喜你了,咱们婚礼见!”
她冷笑着,不等陆翊再说一个字,挂断了电话。
“扣扣——”
狠话放完,心空空如也的谭璇来不及想任何对策,门口传来敲门声,叩了三下,停了。
谭璇想起她刚才一边接电话一边走进来,门没有锁,这会儿不知是不是老板娘来了,她又抹了抹脸,起身打算去开门。
还没走到门边,木门便被一只脚“嘭”的一下狠狠踹开,那个只穿底裤的男人被大力推搡了进来,一下子撞上了猝不及防的谭璇,将她压倒在墙上。
谭璇的脸被迫贴上了男人的颈动脉,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从男人身后响起:“我们老大要绑的人你也敢救?老板娘说你挺能耐啊?护士是吧,兄弟们,进来玩玩儿吧!”
点击阅读原文,继续阅读~